对藏宝阁道具或角色下单后,需在30分钟内支付成功(支付成功是指网易收到银行发送的支付成功的指令,该时间包含银行内部处理的时间)。
如果过期时间内未支付成功,或主动废除订单,订单将失效,不能再进行支付,且1-2小时内,该ID无法再对此物品或角色下单。
若用户支付成功后由于银行反馈延迟导致的订单无效,系统将自动退还用户支付的金额,可登录网易支付查看账户余额并进行提现。
在“藏宝阁”内,我们将对部分类型的物品,设定一定时间作为物品公示期,该“公示期”自“游戏虚拟装备或游戏币”显示在藏宝阁时起开始计算。“公示期”过后,卖家才可以在藏宝阁正式出售该物品。
在“公示期”内,卖家所寄售物品暂时不能被其他人通过除公示期预定外的方式购买。在此期间,玩家有权对交易提出异议。如这物品确实为盗号所得,且仍在藏宝阁被预订,就可以被追回给失主。
各种物品的公示期如下:
类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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召唤兽交易 |
4*24小时 |
道具交易 |
4*24小时 |
梦幻币交易 |
无公示期,交易后货款3天考察期后到账,买方买入的梦幻币可立即取走。 |
角色交易 |
无公示期,但在藏宝阁寄售前需要在游戏内经过14天的登记(登记期内可以正常游戏) |
买家可对未过公示期的道具或召唤兽进行预订,预订需支付商品全额货款及货款5%的信息费。预订成功后该笔交易完成,买家可在游戏内取出物品,卖家收到相应的交易款项。若被预订的物品经查实物品为违反法律法规(如违反服务条款或玩家守则)所得,则取消该物品的预订状态,交易款项和5%的信息费全部退还给买家。
在交易前该物品被投诉或举报(如账号被盗导致的非法交易),若查证属实,则该物品被视为问题物品,则不能继续在藏宝阁出售。
补充说明
藏宝阁的公示期是必须的,公示时间是固定的,没有任何提前通过公示期的设置,请加强账号安全意识,谨防上当受骗。